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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州)建委(住房城乡建设局),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,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,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各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,各有关监理企业:
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我厅核发的乙级、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,从12月1日起可向我厅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。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,按照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向我厅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。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,我厅不予受理机械阀门隔膜阀。
二、资质延续申请企业要按照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,对材料真实性机械阀门隔膜阀、合法性作出承诺,并对承诺内容负责,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,我厅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,经核查合格的,准予延续。
三、对住建部已明确取消的水利水电工程和公路工程监理资质,按照住建部有关规定换发成电力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等监理资质。注册监理工程师总人数达标机械阀门隔膜阀、但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达不到资质标准的,设定一年过渡期,过渡期内,企业应补充完善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。
四、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乙级资质配备注册监理工程师,本次资质延续时按乙级资质标准考核,并换发乙级资质证书。